輔助性化療的效果
癌症手術後,做了輔助性化療,後來癌症沒復發,就是代表輔助性化療有效,是這樣嗎? 別忘了手術的功勞。
而且大家可能也會聽說親朋好友說: 當初手術後,醫生說我還得要化療,我嚇死了,就再也沒回去看,結果這麼多年還不是好好的…..。
所以,到底什麼是輔助性化療的效果? 要回答這個問題,就要回到一開始,輔助性化療是如何被證明有效的。我們就以上一篇提到的,第一個被證實有效的乳癌輔助性化療為例子[註1]。
圖(一),驗證乳癌輔助性化療的治療流程圖。
如圖(一),要證實這個想法,就必須將乳癌病患,在手術切除後分為兩組,一組給予化療,另一組沒有化療,當然,兩組病患的條件必須相當,才有相同的立足點來比較。
輔助性化療的成果,分別在1976年及1995年兩次發表在頂尖的醫學期刊,如圖(二),因為期刊的原始圖形牽涉到版權,所以筆者自己畫一個很接近的曲線圖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在[註1]中,找到論文出處自行比對。
圖(二)顯示的是 “無復發率” 與 “追蹤時間” 的關係,具體的以第五年 (垂直虛線) 來看,可知輔助性化療這組60%的病患無復發(就是40%復發),只有手術的這組45%無復發(就是55%復發),所以在第五年時,藉由輔助性化療,將復發率由55%下降到40%,復發率下降15%,如圖(三)。
圖(三): 是圖(二)曲線的第五年分析(垂直虛線所對應的數字),有無輔助性化療對於復發率的影響。
打了半年的輔助性化療(一般都是半年),復發率下降15%,這樣到底好不好?
由圖(三)這個模型,我們可以做一些推論:
1. 即使只有手術,本來就有45%的患者不會復發(上面紅色線段),而這群患者做了輔助性化療,當然還是不會復發。
2. 即使做了輔助性化療,還是有40%的病患會復發(下面藍色線段),所以這群病人做不做輔助性化療都註定會復發。
3. 1+2的病人,40%+45%=85%,也就是說,85%的病人都是 "白做”,只有15%的病人真正受惠。看到這裡,一定覺得這個治療很爛,大部分的人在做不必要的治療。
4. 然而,換個角度看就不一樣,復發率由55%降成40%,40/55=0.727,也就是說復發機率降為72.7%(原本是100%的基礎下),下降了27%。復發風險下降了27%,就是介於1/3 ~ 1/4之間,聽起來就不錯,數學就是這麼奇妙。
5. 在這個例子中,27%是復發率下降的比例[學術上就是1-(hazard ratio)],而15%是復發率下降的數值,是原本沒做化療的復發率,乘上因化療而下降的比例得到的值,即0.55*0.27=~0.15。
6. 在不同的研究中,輔助性化療對於復發風險的下降,的確是介於1/3 ~ 1/4之間,所以,在高復發風險的癌症術後,輔助性化療得到的好處會比較明顯,比較容易有統計顯著性。像大腸癌第一期不需要輔助性化療,而第三期一定要輔助性化療。
很拗口的一句話,輔助性化療做了不一定就不復發,沒做也不一定就會復發,改善的是復發率的下降,是機率問題。所以,如果某親朋好友說當年他手術後醫師要他做化療,他沒做,後來也沒復發好好的,這不是神蹟、也不能代表他用了另外的祕方抗癌成功,而是他應該就是圖(三)右上紅色的那45%。
為了降低15%的復發率而做輔助性化療,值得嗎? 這個問題需要由得與失兩方面來看。大部分癌症的復發都是 ”遠端復發”,也就是擴散轉移式的復發,一旦復發幾乎就意味著 ”無法治癒”(也就是兩年、三年、或五年會離開的問題),所以少一個復發就是救一條命。然而,化學治療有其毒性,眾所皆知的噁心、嘔吐、掉頭髮、血球下降其實都是短暫而迅速恢復的,真正的問題是長期後遺症,如神經毒性(手腳麻)、腎臟損傷、以及8-10年後因化療引發的血癌(這點會引起恐慌,事實上這樣的藥物很少,而且發生率約1%)。
所以,問題就是 “15%的復發下降,值不值得用半年的化療來換?",在上述乳癌的例子中,醫學界的共識就是"值得",所以這個治療就形成了新的標準。然而,"值不值得"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,並不是純醫學,所以當然會牽涉到病患的價值觀,價值觀的形成是很複雜的,是家庭、教育、文化、信仰的綜合體,這個部分當然要尊重患者的意願。
反之,若疾病的情況是輔助性化療只能帶來3%的風險下降,而該化療非常痛苦,10年後又造成血癌的機率是1%,那以醫療的立場來說就很明確,不用做,因為不值得。
說了這麼多,回到病患切身的問題,到底對於一位病患,如何知道輔助性化療對他是否有效? 其實是無法知道。
病患最後的狀態只有兩種,復發或無復發。復發了當然一定是沒效,然而無復發也不知道究竟是否是受惠於輔助性化療。輔助性化療必須在一群病人身上,才看得出有做與沒做的差別。
如何挑出 "受惠於輔助性化療的患者”(圖三的紫色15%),避免不必要的治療毒性,一直是醫學界的努力目標,藉由各種生物標記的開發,就是希望能找到對的人、做對的治療,也就是所謂的精準醫療、個人化醫療。
[註1]: 這個重要的研究,在最頂尖的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發表過兩次(如下列),第一次是1976年發表追蹤2.5年的成果,第二次是1995年發表追蹤20年的成果。證明經過長時間的追蹤,結果是一致的,禁得起時間的考驗。
1. Bonadonna G, Brusamolino E, Valagussa P, et al. Combination chemotherapy as an adjuvant treatment in operable breast cancer. N Engl J Med 1976; 294:405-10.
網址: https://www.nejm.org/doi/full/10.1056/NEJM197602192940801?url_ver=Z39.88-2003&rfr_id=ori:rid:crossref.org&rfr_dat=cr_pub%3dpubmed
2. Bonadonna G, Valagussa P, Moliterni A, et al. Adjuvant cyclophosphamide, methotrexate, and fluorouracil in node-positive breast cancer: the results of 20 years of follow-up. N Engl J Med 1995; 332:901-6.
網址: https://www.nejm.org/doi/10.1056/NEJM199504063321401?url_ver=Z39.88-2003&rfr_id=ori:rid:crossref.org&rfr_dat=cr_pub%3dwww.ncbi.nlm.nih.gov
[註2]: 這樣的設計,就是所謂的 “臨床試驗”,在當下的時空,並沒有證據顯示乳癌手術後做化療會更好,所以 “標準治療”就是手術,而合乎當下醫療水平的就是對照組;具有創新思維、可能帶來更好成效的輔助性化療,就是實驗組。臨床試驗,常被戲稱將病人當作白老鼠,然而這是驗證創新、推動醫療進步的必要步驟,而 “對照組必須符合當代醫療水平” 以及 “實驗組必須有初步證據,不可無中生有” 這兩點,是臨床試驗能夠成立的基礎,在這樣的基礎下,還要經過倫理委員會審議通過,形成對受試者的保障。
留言列表